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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服务内容


增值服务的定义

指延长标准保修的服务。延长标准保修是指用户在产品标准保修期内购买延长保修的服务,若在其购买的服务期间内发生产品故障(除外情形不在此范围内),无须再支付维修费用。(详细内容,请见“增值服务条款”)

增值服务的特点

1.超值的购买价格
用超值的价格购买安心的售后服务,有限投入,令您后顾无忧!

2.灵活的保修期限
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延长保修的年限, 总保修期限(标准保修期限+延长保修期限)最长可达五年。(根据产品不同,总保修期的最长期限会有差异,但最长不超五年)

3.专业的认证工程师
维修工程师均为经过爱普生专业培训,且具有爱普生认证资格的工程师,专业的认证工程师帮您准确判断故障、快速修复机器。

4.优质的原产备件
爱普生公司的原厂备件,严格把关,从根本上控制维修质量。

增值服务的产品适用范围

本服务适用于爱普生打印机、扫描仪、投影机、智能眼镜的部分在售机型。(具体型号请咨询爱普生认证服务机构或爱普生服务热线)。

二、增值服务的购买


增值服务的购买途径

用户可通过爱普生认证服务机构购买增值服务,您可通过爱普生服务热线400-810-9977查询认证服务机构的详细信息。

增值服务的购买时间

用户应当在产品标准保修期内购买增值服务,经爱普生审核确认后服务生效。增值服务期限自标准保修期期满的次日开始计算。

购买注意事项

购买一件增值服务,仅针对一台爱普生产品;多台产品需购买多件服务。
增值服务由爱普生认证服务机构销售并提供服务,执行全国统一的服务标准。
增值服务的服务质量监测和管理,由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负责。

三、增值服务条款


1、条款效力:

本增值服务条款(以下称“本条款”)旨在说明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称“爱普生”)及其认证服务机构与用户在爱普生增值服务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用户在购买增值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条款。购买增值服务即表示用户理解并完全接受本条款。
本条款为一般条款,若爱普生与用户就增值服务内容有其他书面约定的,以其他书面约定为准。

2、服务内容:

爱普生及其认证服务机构将依据本条款向用户提供增值服务(以下称“本服务”),具体内容参见《增值服务内容》。

3、购买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产品方可申请购买本服务:
3.1 该产品为通过爱普生的正规销售渠道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未经第三方或用户改装且处于良好状态的爱普生产品,并且爱普生对该产品以及该产品所属地区已开展增值服务;
3.2 根据用户所提供的产品使用年限、打印页数、耗材使用情况、零件更换等具体情况, 经爱普生认定为可购买本服务的产品(以最终爱普生公司认可和判断为准);
3.3 符合爱普生对购买本服务的其它要求。
注:爱普生保留接受或拒绝用户申请的一切权利。

4、服务时间:

爱普生及其认证服务机构提供本服务的时间原则上是除周六、周日及法定休假日之外的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的9:00-17:00。

5、服务区域:

爱普生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地区)提供本服务。用户如将产品移出此区域将不能享受本服务。

6、确认程序:

用户向爱普生认证服务机构提出购买需求,由爱普生认证服务机构在增值服务销售系统中录入,爱普生在确认录入系统的产品符合本服务的购买条件后,审核通过,本服务开始生效。如因申请的产品不符合爱普生要求的购买条件而导致爱普生拒绝提供本服务,爱普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用户/爱普生认证服务机构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用户/爱普生认证服务机构如已经支付购买本服务款项的,收款方应当退还该等款项)。

7、违约责任:

若爱普生或其认证服务机构未能履行本条款或服务内容中承诺的服务,且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爱普生或其认证服务机构将应用户书面要求退还用户购买本服务所支付的款项。如因爱普生或其认证服务机构无法合理预见和控制的因素或因用户方面的原因或因不可抗力导致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服务则不受本条所限。。

8、损害赔偿:

如因爱普生或其认证服务机构的过错造成用户的财产损害,爱普生或其认证服务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承担赔偿责任。但无论如何,对用户的损害赔偿仅限于有形财产,且不超过实际损失。爱普生及其认证服务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间接或连带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除外责任:

经爱普生认定的以下情况不属于增值服务的范畴:
9.1 产品的故障、损坏是由于用户在非爱普生公司指定的工作环境下(如电源、温度、湿度、海拔或大气压等)使用的;
9.2 产品的故障、损坏是由于用户使用非爱普生原装或指定选件、附件发生故障(如电池泄露或爆炸等)导致的;
9.3 因用户使用过程中产品被病毒感染等情况导致的产品故障、损坏;
9.4 产品的故障、损坏是由于用户使用非爱普生原装正品耗材(色带、墨水、打印纸、碳粉、光盘等)而造成的;
9.5 因用户保管不当(如鼠害、虫害、液体渗入、异物进入等其他类似原因)而造成的故障和损坏,或造成产品零部件的丢失;
9.6 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损坏;或未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产品本身、产品包装箱、产品手册/说明书和其他形式的资料)上所写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操作而造成的故障、损坏;
9.7 由于电脑软件及硬件连接所造成的故障;
9.8 因用户在搬、运中造成的故障损坏;
9.9 未经爱普生公司的书面授权对爱普生产品进行的拆卸、维修、改装等而造成的故障、损坏;
9.10 由于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故障、损坏。

10、旧备件所有权:

用户同意爱普生或其认证服务机构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将被更换的旧备件的所有权无偿转归爱普生所有,用户应在要求修理时将被更换的旧备件交付爱普生或其认证服务机构。

11、免责声明:

11.1 用户在产品存在第9条中规定的情形而以隐瞒或欺骗的方式购买了本服务时,或者用户拒绝将被更换的旧备件交付爱普生时,爱普生有权立即终止本服务,且不退还用户购买本服务的款项。
11.2 因使用非正品色带(盒)、墨水、硒鼓、碳粉或自行添加墨水、碳粉将极可能损坏产品,如用户实施了该等行为的,爱普生有权立即终止本服务,并不予退还用户购买本服务的款项。

12、附件效力:

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或随机资料等作为本条款的附件,与本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争议解决:

因本服务所引起的争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意一方均可向爱普生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供诉讼,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本条款于2018年12月25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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