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销售单位及用户
本产品为商用产品,爱普生不承诺提供“三包”服务。
保修注册卡为最终用户是否能够获得保修服务的重要凭证之一,请在购买后(安装日期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完整填写并按要求提供给爱普生公司以获得保修。未按时将保修注册卡按指定方式发送至爱普生公司的,本机将无法获得保修服务。保修注册卡须由销售单位协助用户完整填写。
1. 本产品自安装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安装日期以产品状态页的首次打印时间为准。当安装日期超出厂家出库日期 + 90日时,保修期自厂家出库日期 + 90日起算。
最终保修期起始日,以爱普生产品保修卡中记载的保修期起始日期为准。
2. 本产品打印头不在保修范围内。
3. 在保修期内,以下情况将不享受保修服务(与爱普生公司另有约定除外):
(1) 产品的故障、损坏是由于用户在非爱普生公司指定的工作环境下(例如温度过高、过低,过于潮湿或干燥,海拔过高,电压或电流不稳定,零地电压过大等等)使用导致的;
(2) 产品的故障、损坏是由于用户使用非爱普生原装或指定选件、附件发生故障(如电池泄露或爆炸等)导致的;
(3) 因用户使用过程中产品被病毒感染等情况导致的产品故障、损坏;
(4) 产品的故障、损坏是由于用户使用非爱普生原装正品耗材(墨水、打印纸、光盘等)而造成的;
(5) 因用户保管不当(如鼠害、虫害、液体渗入、异物进入等类似原因)而造成的故障和损坏,或造成产品零部件的丢失;
(6) 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损坏;或未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产品本身、产品包装箱、产品手册说明书和其他形式的资料)上所写明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操作而造成;
(7) 由于电脑软件或与本产品连接的其他设备的原因引起的故障及损坏,或因与本产品连接设备使用的软件的原因引起的故障及损坏;
(8) 因用户在搬、运中造成的故障损坏;
(9) 未经爱普生公司的书面授权对爱普生产品进行的拆卸、维修、改装等而造成的故障、损坏;
(10) 因天灾等人为不可抗拒之自然灾害、异常电压等外部原因引起的故障及损坏;
(11) 因事故、滥用(包括超出工作负荷)、误用造成的损坏;
(12) 由于用户长期不按规定进行维护引起的损坏。
(1) 保修地理范围仅限于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以及中国台湾地区;
(2) 用户在申请保修时,应当提供爱普生产品保修卡、有效发票;
(3) 因用户不能出示有效保修凭证(保修卡、发票);或产品保修卡和发票中的购买日期、销售单位名称(盖章有效)等项目出现填写不完整、涂改、伪造,则产品保修期以爱普生公司记录的信息为准;
(4) 以下部件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打印头、易磨损零件(搓纸轮、进纸轮、分离轮、皮带、皮带清洁单元、过滤网、废墨仓等)及消耗品(墨水、打印纸等)
(5) 随机附件(产品手册、光盘等)的丢失、毁损等,爱普生公司不保证提供;
(6) 用户需妥善保管产品的保修卡,爱普生公司不补发任何保修凭证;
(7) 用户应对其数据的安全性自行负责。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其进行保护及备份。爱普生公司不对任何用户的文档、程序等数据丢失或可移动存储介质发生故障等情形承担直接的或间接的责任;爱普生公司及爱普生认证服务机构不承担因数据、程序或存储介质的损坏或丢失造成的责任;
(8) 对于产品故障导致用户发生的间接损失以及未来收益的损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爱普生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对于由于用户的产品故障或丢失而引起的损失;对于数据记录、资料和/或程序等无形财产的损坏而造成的损失;对于第三方向用户提出赔偿要求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9) 保修期内维修更换下来的备件归爱普生公司所有;
(10) 用户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维护、调整、设置变更、软件设置、色彩调整等不是免费服务的范围。
需要保修时请联系销售单位或拨打爱普生客户服务热线400-810-9977。 请在维修时提供保修卡(原件)和购机发票(原件或复印件)。信息如有变化,恕不另行通知,其它信息请浏览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epson.com.cn 或拨打爱普生客户服务热线。
本条款于2023年4月1日生效。
2023年4月1日前(不含),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适用于保修条款:爱普生产品保修须知